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2〕3号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工业设计创新能力,积极发挥工业设计对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第五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推荐数量
(一)申报范围。面向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等“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以及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方向,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基地三类进行申报。
(二)推荐数量。珠三角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0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推荐数量不超过5家;已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地市可额外增加推荐5家。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申报单位须符合《管理办法》有关条件,并按要求规范填写和提交《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三、申报推荐方式
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地区企业(机构)的申报受理、审查和集中推荐工作。
四、有关工作要求
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发动有关行业企业(机构)申报,并严格审核相关申报材料,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推荐名单请按要求进行排序,推荐文件、汇总表以及申报材料(需编码装订成册,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可编辑电子文件一式一份)请于2022年5月23日前报送我厅(生产服务业与交流合作处)。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需在上报材料中附相关管理办法。
附件:
附件1: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附件2: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附件3: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基地)
附件4: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5:地市推荐汇总表
附件6: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月21日
(联系人:梁家中,联系电话:020-83135953,邮箱:liangjz@gd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