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宗旨
为贯彻中央“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我省“建设创新型广东”的战略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采纳顾问建议的若干指示精神和工作方案,推动我省产业升级,从“广东制造”转向“广东设计制造”,现由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组织开展“广东十大青年设计师”评选。
本次评选面向全省院校工业设计专业的青年教师、专业工业设计公司的青年设计师和管理者、产品制造企业工业设计部门青年专职设计师和管理者。
通过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协会发现人才、举荐人才的作用,挖掘一批为我省工业设计产业和制造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具有爱国奉献精神、有理想敢创新、务实有为的青年设计师,促进工业设计的研究与应用,同时扩大工业设计及其从业人员的社会影响力,努力在全社会和企业营造认识工业设计、了解工业设计、重视工业设计和运用工业设计的氛围。
二、参评条件:
1、广东省内工业设计从业人员,包括院校设计专业教师、在企业设计部门、设计公司的专业设计人员以及服务于设计公司和企业工业设计项目的自由职业者;
2、年龄25-45岁,从事工业设计工作5年以上;特殊情况年龄范围可适当放宽;
3、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取得过一定的成绩、具备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爱国守法、诚实守信、勇于创新、知书达礼;
二、评选程序:
1、如实填写有关奖项申报资格材料,并由所在单位、推荐单位(个人)加具推荐理由,并提供10件以上原创性设计作品图片、设计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其中至少包含5件已经量产的自主设计产品,提供1篇以上近年获公开发表的专业性、学术性、理论性文章期刊刊载证明文件或著作出版样书(参考项目,不作硬性规定)。
2、由评选活动组委会对被推荐和自荐的人选进行材料核实,符合条件者即成为“广东十大青年设计师”候选人。所有候选人的申报资料将向社会公布,同时设立公众信箱和网络投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将社会反馈意见经过调查核实向组委会、评委通报。
3、由组委会召开评审会议。评委在认真审议申报材料,结合评审准则和网上投票情况,为每位候选人打分。评委依据自己打分情况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以得票多少为序确定获得“广东十大青年设计师”的最终人选。
4、整个评选过程将在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
三、评选准则:
1、个人设计成就:从事与设计相关的工作并为同行业广泛认同,有相当数量和较高质量的设计作品,其中一定数量被量产并取得相应
的商业效益,服务质量优异。
2、行业贡献:致力于推动工业设计在我省的发展,积极投身工
业设计的教育、研究、学术和实际设计工作,同时取得了优异成绩并被社会认可。
3、社会贡献:具备社会责任感,在专业领域积极倡导社会和谐、环境友好、以人为本的设计价值,同时积极参与能体现其社会责任感的其他社会活动。
四、评选步骤
(一) 举荐人才
1、推荐。包括单位、组织、团体提名推荐以及2人以上联名推荐。推荐以各市有关组织,省直单位,各高等学校(包括设计院、系、专业)、产品生产制造企业、专业设计机构和公司等单位为接受推荐单位。
2人以上联名推荐者,其推荐人必须为在工业设计领域具有高级职称或资格的专家或具有高级职称或资格的企业领导。
推报人选需提供两寸近期标准照5张(数字照片或带底片菲林),工作照、生活照各至少2张(一式一张,数字照片或带底片菲林);所有人选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各1份;可推报1-3名人选;所推报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
各推报单位要在5月20日前将人选的全部推报材料及考察中的各种书面证明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自荐。可在网上报名自荐或在省工业设计协会领取报名表(或在网上下载)自荐。组委会接受社会各界优秀青年的自荐报名,凡符合条件者,组委会将自行或委托自荐者所在地相关单位参照上述考察办法进行考察,并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二) 评选与结果公布
1、召开评选活动组委会会议,对被推荐和自荐的人选进行材料核实,符合条件者即成为“广东十大青年设计师”候选人。所有候选人的申报资料将向社会公布,同时设立公众信箱和网络投票,接受社会监督。
2、召开评审会议。评委在认真审议申报材料,结合评审准则和网上投票情况,为每位候选人打分。评委依据自己打分情况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以得票多少为序确定获得“广东十大青年设计师”的最终人选。
3、在第四届广东省工业设计活动周期间向外公布评选结果,并举行颁奖典礼。
第四届广东工业设计活动周组委会
2008年2月 28 日
附件:“广东十大青年设计师”参评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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